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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國家發改委: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
來源 :閩南文化研究會 | 記者 :鄭欣 | 時間 :2023-09-23 | 99 瀏覽 : | 分享到: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叢亮表示,推動福建各地開展融合實踐。福建每個縣跟臺灣的關係都非常密切。我們將發揮泉州、漳州閩南語地區臺胞主要祖籍地的優勢,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開展與澎湖融合發展實踐。發揮福建客家祖地、媽祖故里等優勢,支持龍岩創新兩岸客家文化的交流,支援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援莆田建設海峽兩岸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支持南平深化生態、文化、旅遊產業的對台合作,支持寧德拓展新能源、海洋養殖產業對台合作。


9月14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舉行發佈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叢亮表示,推動福建各地開展融合實踐。福建每個縣跟臺灣的關係都非常密切。我們將發揮泉州、漳州閩南語地區臺胞主要祖籍地的優勢,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開展與澎湖融合發展實踐。發揮福建客家祖地、媽祖故里等優勢,支持龍岩創新兩岸客家文化的交流,支援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援莆田建設海峽兩岸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支持南平深化生態、文化、旅遊產業的對台合作,支持寧德拓展新能源、海洋養殖產業對台合作。

來源:新華社音視頻部製作




9月12日,《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佈。

中共中央、國務院意見!福建對台工作二十一條

新華社 長安街知事 2023-09-12發表於北京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

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域中具有獨特地位和作用。為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現就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充分發揮福建對台獨特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善用各方資源,深化融合發展;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完善增進臺灣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先行先試,擴大授權賦能,持續推進政策和制度創新;堅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持續推進、久久為功,因時因地制宜,支持條件好、優勢突出的地區率先試點、以點帶面,引導其他地區找准定位、協同增效。

工作目標。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基本建成,福建作為臺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效應充分顯現。融合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兩岸一家親、閩台親上親”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閩台人員往來更加便捷,貿易投資更加順暢,交流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拓展;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融合發展示範效應不斷顯現,平潭綜合實驗區對台融合作用充分發揮。

二、建設臺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

(一)暢通臺胞往來通道。適度超前開展交通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資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動閩台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構建立體式綜合性對台通道樞紐,暢通閩台與大陸其他地區連接通道。加強物流樞紐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佈局建設,完善區域物流集散體系。進一步優化、加密福建沿海與臺灣本島及金門、馬祖客貨運航線。為兩岸同胞往來閩台和臺胞在閩停居留營造更寬鬆政策環境。鼓勵更多從未來過大陸的臺灣同胞來閩走訪交流。

(二)促進台生來閩求學研習。對臺胞子女在閩中小學和公立幼稚園就讀實行“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的政策。支援福建高校和科研院所通過多種方式擴大招收臺灣學生規模。支持兩岸高校在閩開展高水準合作辦學與多元化合作,支持臺灣優勢特色產業企業以多種形式在閩參與職業學校股份制、混合制辦學。建立一批兩岸青少年研學基地。

(三)鼓勵臺胞來閩就業。支援在閩各類企業特別是台企聘用更多臺灣員工。加大在閩職業學校招聘臺灣教師力度。進一步擴大直接采認臺灣職業資格範圍。臺灣地區醫師按規定在閩執業。逐步擴大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閩從事律師職業的執業範圍。大力發展包括台資機構在內的多元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四)擴大臺胞社會參與。支援臺胞參與福建生態環保、鄉村振興、社會公益等各項事業發展。支持臺胞深度參與福建當地社區建設、基層治理等實踐活動。支持臺胞加入相關行業性、學術性、專業性社會團體。開展臺胞擔任在閩非宗教社會組織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試點。支持臺胞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評各級榮譽和獎項。鼓勵臺胞擔任仲裁員、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檢察聯絡員及司法輔助人員等,參與福建法治建設。

(五)便利臺胞在閩生活。取消臺胞在閩暫住登記。鼓勵臺胞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臺胞在閩定居落戶實現“願落盡落”。擴大臺灣居民居住證身份核驗應用範圍,努力實現臺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社會面應用同等便利。鼓勵臺胞在閩購房置業。完善臺胞在閩就業、就醫、住房、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制度保障,依法依規將在閩臺胞納入大陸社會保障體系。

(六)完善涉台司法服務。打造彙聚涉台法律研究諮詢、臺灣地區法律查明為一體的開放性資源分享平臺。加強兩岸仲裁機構交流合作,允許臺灣民商事仲裁機構在廈門設立業務機構、開展涉港澳臺和涉外仲裁業務。打造大陸涉台司法服務優選地,為臺胞台企參與兩岸融合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持續優化涉台執法、檢察、審判、執行監管等機制,不斷完善涉台法律服務。

三、促進閩台經貿深度融合

(七)優化涉台營商環境。支援福建省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引導臺胞台企共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制定促進閩台融合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的意見。鼓勵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大對台先行先試。支持對台小額貿易創新發展。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鼓勵兩岸產學研企共同制定行業共通標準,探索建立台企資質評估及認證體系。完善臺胞台企權益保障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政企溝通管道,推動在閩台商台企量增質升。

(八)深化產業合作。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加強閩台產業合作,提升兩岸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準。加強要素保障,支援古雷石化產業基地、寧德動力電池集群等建設集聚兩岸資源要素有全球競爭力的產業基地、先進製造業集群。支持福建企業與在閩台企共建企業合作聯盟。支援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推動設立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支援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台資板”創新升級,加強與新三板合作對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台企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台企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支援兩岸時尚創意產業合作,共同培育民族特色品牌。

(九)促進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鼓勵臺灣農漁民參與福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鄉村振興。持續造福臺灣農漁民,在用地、融資、開拓內銷市場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深化閩台旅遊資源合作開發,支援臺灣業者參與福建鄉村旅遊提質升級。加大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支援力度,開展海洋經濟等領域交流合作,支持台企台農集聚地區創建國家鄉村振興示範縣,建設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及國家現代農漁業優質平臺。吸引臺灣業者來閩從事電商、康養、物流、餐飲等服務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大陸台企申報中華老字型大小。鼓勵臺灣中小企業來閩發展,支援福建創建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推動兩岸未來產業發展合作。探索兩岸服務貿易合作發展新業態。

(十)加強科技創新合作。鼓勵閩台企業和科研機構共建共性技術研發平臺,推動在閩台企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化轉型。支援福州、廈門建設特色鮮明、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閩台人才集聚平臺。打造海峽兩岸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支持臺胞台企參與綠色經濟發展。

四、促進福建全域融合發展

(十一)支持廈門與金門加快融合發展。支援廈門開展綜合改革試點,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廈門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大自主權。實施金門居民在廈門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率先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打造廈金“同城生活圈”,深化廈門大學與金門大學校際交流合作。探索廈金合作共建基礎設施模式,加快推進與金門通電、通氣、通橋,支持金門共用廈門新機場。

(十二)支持福州與馬祖深化融合發展。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支持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設立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促進福州與馬祖在文化旅遊、海洋漁業等領域創新融合,吸引臺胞台企參與福州數字經濟發展。推進福州與馬祖通水、通電、通氣、通橋。支持福州新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建立對台融合協同機制,實現一體化、高品質發展。

(十三)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發展。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加快構建全方位對台開放格局。逐步構建對台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體系,擴大對台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探索建設兩岸共同市場先行區域。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更加便捷的兩岸往來通道。研究放開臺灣資訊服務等行業准入,研究探索加快擴大教育開放相關舉措。

(十四)推進福建其他地區開展融合實踐。發揮泉州、漳州閩南語地區臺胞主要祖籍地優勢,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開展與澎湖融合發展實踐。支持龍岩、三明發揮客家祖地優勢,創新兩岸客家文化交流。支援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持莆田以媽祖故里、海峽兩岸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等為載體,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支持南平深化生態、文化、旅遊產業對台合作。鼓勵寧德拓展新能源、海洋養殖產業對台合作。

五、深化閩台社會人文交流

(十五)擴大社會人文交流合作。支援閩台兩地各類民間組織開展常態化交流,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民間組織在閩設立辦事機構。支援廈門大學等加強涉台研究機構建設、與臺灣各類智庫交流合作。辦好海峽論壇等兩岸重大交流活動。實施閩台歷史展示溯源工程,開展閩台族譜對接、尋根謁祖等活動。發揮媽祖等民間信仰精神紐帶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民間信俗交流活動。鼓勵臺灣宗教界和其他社會人士來閩短期學修。支持閩台佛教、道教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平臺企業促進閩台人文交流的激勵機制。

(十六)鼓勵青少年交流交往。支援閩台各領域各行業青年團體建立常態化交流管道。加強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平臺建設,助力臺灣青年來閩追夢、築夢、圓夢。支持閩台兩地中小學校加強校際交流,開展棒壘球等青少年特色體育專案合作。利用新媒體、流行文化、互聯網廣泛開展體驗式、沉浸式、互動式交流活動,不斷擴大閩台青年共同“朋友圈”和“事業圈”。

(十七)促進文化領域融合發展。鼓勵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打造更多文化產業合作平臺,鼓勵臺灣文化業者投資入駐。支援閩台合作項目通過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對外展示。試點允許臺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引導閩台業界合作製作影視精品。彙聚兩岸文化娛樂資源,打造兩岸流行文化中心。繼續開展涉台文物保護工程。鼓勵臺胞申請福建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支持閩台媽祖宮廟聯合開展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專案“媽祖信俗”保護行動,共用保護成果。推進兩岸閩南紅磚建築、媽祖文化史跡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實施“南島語族起源與擴散研究”專案。支援台企申請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臺灣專業機構和人員參與福建省內考古專案。

六、強化組織保障

(十八)堅持和加強党的全面領導。堅持黨中央對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集中統一領導,把党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各方面全過程。

(十九)完善工作落實機制。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協調,做好整體規劃,建立動態優化完善機制,推進政策落實、評估調整和總結推廣等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提出創新舉措,加強政策支持,全力支持福建探索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新機制新路徑新模式。福建省要強化主體責任,建立協同落實機制,發揮各方作用,創新工作方法,確保各項舉措落地見效。建立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專家委員會,開展深化閩台融合發展等政策研究。

(二十)夯實法治保障基礎。做好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法治保障工作。本意見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適用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式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國務院授權後實施。

(二十一)提供財力支援。中央財政通過現有資金管道,支援福建開展涉台經濟合作、人文交流等。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要加大對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重大專案支持力度。

 

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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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

 



14日上午,國新辦就《意見》舉行新聞發佈會,中央台辦副主任潘賢掌,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叢亮和福建省委副書記羅東川出席發佈會介紹相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發佈會現場

 “福建與臺灣隔海相望,地相近、人相親,對台工作具有獨特優勢和良好條件。”潘賢掌說。
“《意見》踐行“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充分發揮福建對台獨特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叢亮說。
“福建與臺灣隔海相望、一水相連,距離臺灣島最近處只有68海裡。福建是廣大臺胞最主要的祖籍地,80%的臺胞祖籍地在福建,所以閩台民眾有著十分緊密的血脈聯繫和天然的親近感。”羅東川說。

 

兩岸一家親 閩台親上親

“我們常常講‘兩岸一家親、閩台親上親’”,羅東川在發佈會上表示,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就非常重視推進兩岸交流和閩台融合發展,親自領導了閩台融合發展的重要實踐,先後推進一系列具有深刻影響的重大對台工作。

 

福建省委副書記 羅東川

近年來,福建省始終牢記囑託,堅決貫徹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扎實深入推進兩岸民間交流,建設臺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福建已成為兩岸民間交流最活躍區域。每年在福建常態化舉辦以宗親、鄉親、姻親和民間信仰及歷史文化為紐帶的基層民間交流活動200多場,兩岸最大的民間基層交流平臺海峽論壇已經舉辦了15屆,已累計吸引34萬人次線下參與。海峽青年節受到兩岸青年的熱烈歡迎。兩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親。

二是福建正成為兩岸同胞最溫馨家園。福建率先發佈225項臺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單,構建起較為系統完備的惠台利民政策體系,數萬名臺胞在閩創業、學習、生活、定居,向金門已經供水5周年,累計供水近3000萬噸,現在保持每天2萬多噸的供水。廈金融合發展的美好前景在金門民眾中越發深入人心。平潭深入實施“一島兩窗三區”戰略,結合落實新一輪總體發展規劃,著力建設兩岸同胞幸福宜居的共同家園。

三是福建已構建兩岸人員往來最便捷通道。率先實現與臺灣地區主要港口、海上直航全覆蓋,常態化開通17條海空航線,每週往返高峰時達430個航班,建立了由“小三通”海上航班、“大三通”客滾航線、空中直航航線組成的兩岸最便捷最經濟的海空立體通道。

四是福建正夯實兩岸經貿緊密合作基礎。全省現有台企超1萬家,實際利用台資超過320億美元,閩台貿易額累計超1.4萬億元人民幣,每年實際利用台資、新設台資企業數量均居大陸各省市前列,18個國家級兩岸產業合作園區遍佈全省,電子資訊、石油化工、精密機械等閩台產業鏈供應鏈融合進一步深化。

羅東川稱,下一步,福建將強化責任擔當,勇於先行先試,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取得更多實質性進展,一步一個腳印把習近平總書記擘畫宏偉藍圖變為美好現實,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發揮福建優勢、貢獻福建力量、展現福建擔當。

 



三大方面、六個重點;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叢亮在發佈會上表示,《意見》踐行“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充分發揮福建對台獨特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善用各方資源,完善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體來說有三大方面、六個重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叢亮

 

(1) 以通促融方面

一是適度超前開展交通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大資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動閩台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構建立體式、綜合性的對台通道樞紐,暢通閩台與大陸其他地區的連接通道,完善區域物流集散體系。

二是進一步優化、加密福建沿海與臺灣本島及金門、馬祖客貨運輸航線,為兩岸同胞的往來閩台和臺胞在閩的停居留創造更便利的條件和更加寬鬆的環境,鼓勵更多從未來過大陸的臺灣同胞來閩走訪交流,瞭解大陸發展的實際情況。

 

(2) 以惠促融方面
一是在支持臺胞來福建求學、研習、就業以及便利在地生活、擴大社會參與等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歡迎更多的臺灣學生、教師、醫師以及專業人士來福建,實現更精彩的職業發展和人生理想。

二是持續優化涉台營商環境,支持更多的臺胞企業參與閩台產業合作和科技創新合作,特別是歡迎廣大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來福建紮根發展,共用大陸發展機遇。

 

(3) 以情促融方面

一是深化閩台社會人士的人文交流合作,支援閩台兩地的民間組織、智庫以及宗教界等開展常態化交流,鼓勵兩岸同胞共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不斷擴大閩台青年共同的“朋友圈”和“事業圈”,促進文化領域的融合發展。

二是支持福建各地發揮各自對台交流合作優勢,鼓勵廈門、福州、金門、馬祖深化融合發展,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的開放發展,推動福建其他地區開展各具特色的兩岸融合發展實踐。

 

叢亮稱,下一步,將結合兩岸關係發展和閩台融合發展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先易後難、循序漸進、持續推進、久久為功,逐步推動出臺實施系列配套的檔,突出先行先試,擴大授權賦能,持續推進政策和制度創新,釋放更多的政策紅利。

“當前,兩岸各界對兩岸基礎設施直接聯通期盼已久。我們要共同努力,爭取早日實現兩岸民眾坐著高鐵輕鬆跨過臺灣海峽的夢想。”叢亮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

 

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確保《意見》落地見效

潘賢掌在發佈會上表示,《意見》是中共中央、國務院第一份專門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印發的文件。“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確保《意見》不折不扣、落地見效。在具體安排上,主要有三個方面:

 

中央台辦副主任 潘賢掌

一是完善工作落實機制。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牽頭協調,做好整體規劃,建立動態優化完善機制,推進政策落實、評估調整和總結推廣等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將在《意見》框架內,進一步提出創新舉措,加強政策支持,全力支持福建探索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新機制、新路徑、新模式。福建省將強化主體責任,建立協同落實機制,發揮各方作用,創新工作方法,確保各項舉措創造性落實。同時,建立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專家委員會,開展深化閩台融合發展等政策研究。

二是夯實法治保障基礎。切實做好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法治保障工作。對《意見》中涉及調整適用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政策措施,將按法定程式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國務院授權後實施。

三是提供財力支援。中央財政將通過現有資金管道,支援福建開展涉台經濟合作、人文交流等。中央預算內投資將加大對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重大專案的支持力度。

“這份《意見》內容涉及經濟社會方方面面。推動《意見》貫徹落實、取得實效,需要全黨全社會的大力支持,需要兩岸同胞的共同參與。”潘賢掌稱,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依託現有工作機制,協同有關部門和福建省推動政策落實、評估調整、總結推廣、配套檔出臺和專項任務開展等工作,帶動大陸其他地區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為推進祖國統一進程夯實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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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國新辦新聞發佈會 閩南文化館

圖文編輯 | 鄭欣

審核 | 沈毅玲 吳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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