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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省級政策15】
來源 :福建省商務廳 | 記者 :數位編輯 | 時間 :2023-12-03 | 49 瀏覽 : | 分享到:

(十五)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印發《關於支持文旅行業 恢復發展的紓困幫扶措施》的通知

閩文旅產業〔2022〕1 號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2 年 5 月 6 日

各設區市文旅局、發改委、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旅遊文體局、經發局、財政金融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14 個部門《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和《福建省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做大做強做優文旅經濟,全力支持文旅行業穩崗就業、紓困解難,推動文化和旅遊業恢復發展,我們制定了《關於支持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的紓困幫扶措施》,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貫徹落實。

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2022 年 5 月 12 日

內文:

關於支持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的紓困幫扶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做大做強做優文旅經濟,全力支持我省文旅行業穩崗就業、紓困解難、恢復發展,制定以下紓困幫扶措施。

 

1.強化普惠性政策宣貫和落實

1-1.指導企業用好疫情防控、減稅降費、融資服務、社保減緩等普惠性政策。

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14 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發改財金〔2022〕271 號)、《福建省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閩政〔2022〕9 號)和《文化和旅遊部關於進一步調整暫退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 號)等政策措施。

在執行中按照簡化流程、加快兌現、從高不重複的原則執行,確保文旅企業應享盡享。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文旅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2.暫退或緩交旅遊品質保證金。

繼續執行保證金暫退政策,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可申請將暫退比例提高至 100%。對 2022 年 4 月 12 日(含當日) 以後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暫退或緩交保證金補足期限均延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責任單位:省文旅廳)

 

2.實施重點領域紓困扶持(*適合涉外新聞報導)

2-1.旅行社。

對以組接團為核心業務的旅行社,根據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的近兩年業務經營情況,誠信經營等指標進行綜合考評。

對綜合考評排名前 100 名旅行社,分四個檔次給予紓困補助,補助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穩崗就業、行銷宣傳等。

第一檔給予排名前 10 名的每家補助 50 萬元,第二檔給予排名11-30 名的每家補助 40 萬元,第三檔給予排名 31-60 名的每家補助 20 萬元,第四檔給予排名 61-100 名的每家補助 10 萬元。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保障。

(責任單位:省文旅廳、財政廳,省稅務局)

2-2.景區、度假區。對國家 A 級旅遊景區和國家級、省級旅遊度假區,根據近兩年業務經營情況,誠信經營等指標進行綜合考評。

對兩者合併綜合考評排名前 50 名景區、度假區,分三個檔次給予紓困補助,補助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穩崗就業、行銷宣傳等。

第一檔給予排名前 10 名的每家補助 50 萬元,第二檔給予排名 11-25 名的每家補助 20 萬元,第三檔給予排名 26-50 名的每家補助 16 萬元。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保障。

(責任單位:省文旅廳、財政廳, 省稅務局)

 

3.促進旅遊市場恢復發展

3-1.吸引外省遊客入閩。在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政策基礎上,對年內組織接待入閩過夜團隊遊客的旅行社給予獎勵,每人每晚獎勵 20 元,每個團隊遊客連續住宿 2 晚以上累積計算獎勵,但每團每人次獎勵金額最高為 60 元,每家旅行社獎勵總額不超過 100 萬元。獎勵資金超出預算額度時,獎勵標準按比例調整。

(責任單位:省文旅廳、財政廳)

3-2.支持委託旅行社承接業務。

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委託旅行社承辦,委託旅行社承辦的業務,在相關規定標準和限額內,憑旅行社發票報銷。

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 按規定開展採購活動。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委託旅行社承辦活動時,提高預付款比例,加快各類支出支付進度。

(責任單位:省文旅廳、財政廳、總工會)

 

4.落實惠企信貸融資

4-1.債券方面支持。

l  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文旅建設專案和景區轉型升級專案納入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

l  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金融監管局,福建證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4-2.接續貸款延期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予以展期或續貸,通過適當降低利率、調整還款計畫等方式,減輕信貸償付壓力。

鼓勵金融機構對中小微文旅企業主動減免服務收費。

(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福建銀保監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5.支持各地出台紓困政策鼓勵疊加政策精准幫扶。

l  各設區市、縣(區)可結合實際,出台幫助文旅企業應對疫情恢復發展的精准措施,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全力幫助文旅企業渡過難關。

l  省發改委、財政廳、文旅廳對表現突出、紓困效果好的設區市、縣(區),在文旅品牌創建、景區創新提升、重點專案扶持、評先創優、典型經驗推廣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勵。

(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發改委、財政廳、文旅廳)

 

  省級財政紓困補助資金為年度一次性資金。以上政策措施,有效期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其他措施,已有明確期限規定的按照原規定。廈門市可參照執行,所需資金由廈門市政府統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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