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乃中共中央 2019 年以降「習五條」的對臺重點工作項目;其後,習近平指示將積極建設「福建省」為臺灣民眾、企業及公司行號登陸的「第一家園」。後於 2023 年 9 月 12 日由中共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隨後,福建省也在同年年底跟隨發布「實施意見」及各種落實規定,並且以各種融合樣板措施,如古雷石化、寧德電池、翔安機場等促進兩岸融合的規定,以茲作為其他融合措施的參考。
本計畫先行回顧 2004 年「海峽西岸經濟區」及 2011 年推動之「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政策方案及推動情形。這兩項政策的推動, 與 2023 年以來福建省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可謂「先行先試」的政策,兩項政策已出現「細緻化」、「分項化」所謂的「惠臺」內容,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早期架構,不少政策有其時間上的脈絡。就海西區的政策成效而言,因省市間相互競爭、當時產業環境不佳、無視地方產業條件進而設計因地制宜措施,致使政策成效未如預期。而就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成效而言,初期尚能吸引到較有規模的臺商前往投資,後因地理環境欠佳、交通建設有待改善(後續建設投資未如預期)、入駐大陸企業不多、欠缺政策配套,加上福州、平潭地方語言與閩南語不同,致使目前進駐的臺商多為小型零售業與餐飲業。
而就福建省融合發展示範區而言,衡諸各項政策內容,確實承 繼過往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政策;就適用區域範圍而言,海西區的範圍過於龐大,但平潭實驗區又過於狹小,故 2023年所推出的福建省融合發展示範區,其區域規模介於其中;而就政策內容措施而言,除了過去既有的細緻化、分項化「惠臺」措施外,更走向「全面化」、「生活化」的政策內容,以求透過福建省人親、土親、宗教信仰與地方位置相近的優勢,企圖全面融合臺灣。而就經濟融合方面,過去強調對於我國大型企業、科技企業的吸引投資進駐;現在則轉向強調中小微企業及個人青年團體的融合;過去強調城市對城市的交流,現在則強調團體對團體、宗族對宗族;另外,福建省的鄉村地區,也積極利用「地方創生」(鄉建鄉創)政策的推 動與臺灣青年或是鄉村地區進行交流。
就福建省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政策成效而言,因此項政策實際推 動時間未及一年,故僅能用先期評估的方式進行說明:
一、福建省對臺融合發展的工作係建立在和平統一的政治前提;
二、海峽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政策,諸如兩岸交通立體聯通建設、金融創新及監理、司法與法治合作,乃至於同城化措施,都是中共及福建省「單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諸如古雷石化、寧德時代電池的產業融合,該等產業中國大陸已深具規模經濟優勢,應慎防產業合作後對我國相關產業的掌控;
四、就臺閩企業共同發展事業而言,目前的情況是傳統產業多於科技產業;此外,陸資企業因為可以取得政府的項目補助,所以較積極與臺商共同投資新事業;
五、福建省已於 2015 年推動半導體合作實驗區,今因有美國對於中國大陸的科技制裁,致使未來半導體產業的合作空間非常有限;
六、廈門的臺商轉口貿易中繼站及翔安機場的啟用或較具政策吸引力。本項計畫據以上評估內容及資料文獻的整理,並辦理深度訪談與焦點座談,從而研提相關建議供政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