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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省級政策17】
來源 :福建省商務廳 | 記者 :數位編輯 | 時間 :2023-12-03 | 47 瀏覽 : | 分享到:

(十七)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 5 部門關於促進石化化工高品質發展加快打造萬億支柱產業的實施意見

閩發改規〔2022〕7 號

內文:

各設區市發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資源生態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

石化化工是我省支柱產業之一,是全方位推進高品質發展超越的重要產業支撐。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進石化化工產業高品質發展,依據《工業和資訊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科學技術部 生態環境部 應急管理部 國家能源局關於“十四五”推動石化化工行業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檔精神,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意見。

 

1.總體要求

1-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深度融入新發展格局,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深入實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動,按照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集聚化的發展要求,優化提升石化化工產業鏈,做優做強一批特色明顯的化工園區,培育壯大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培養壯大一支創新人才隊伍,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實現石化化工產業高品質發展目標。

1-2.主要目標

規模效益持續提升。到 2025 年,全省規上石化化工企業實現營業收入超萬億元,加快打造六大特色產業集群,力爭營業收入超 1000 億元的化工園區(集中區)達到 4 家,營業收入超 100 億元的化工園區(集中區)達到 8 家左右,營業收入超 100 億元的企業達到 15 家左右。

佈局結構不斷優化。到 2025 年,化工園區(集中區)產值貢獻率提至 70% 以上。石化產業鏈不斷延伸和完善,向化工新材料、高端石化產品、精細化學品方向發展,高附加值產品比重進一步提高。

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到 2025 年,培育一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加快打造一批智慧製造示範工廠。

綠色低碳安全深入推進。到 2025 年,全省石化化工產業達到能效標杆水準的產能比例超過 30%,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強度進一步下降,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準達到國內領先水準,碳排放強度明顯下降,綠色低碳發展能力顯著增強,本質安全水準顯著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發展重點領域

2-1.化工型石油加工產業鏈

合理提高原油加工能力,提升石化基礎原料保障能力,加快推進現有煉化項目升級,鼓勵採用輕質化原料,建設加氫裂化、芳烴吸附分離等裝置,提高原油加工適應性,降低成品油產率,為下游提供更多烯烴、芳烴原料。

2-2.低碳輕烴產業鏈

優化利用化工型石油加工產業鏈提供的烯烴原料,合理利用海外輕烴資 源,有序發展輕烴裂解、烷烴脫氫等多元化烯烴產業。推進基本原料精深加工, 重點發展聚乙烯、聚丙烯、環氧乙烷、環氧丙烷及下游產品,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及下游產品,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碳五、碳九和芳烴及下游產品。

2-3.工程塑料產業鏈

重點發展工程塑料及可降解塑膠產品,引進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醯胺 66(PA66)、聚醯胺 6/66(PA6/66)、聚醯胺 12(PA12) 等項目。加快推進己二酸、己二腈、己二胺、乙二醇、丁二醇、丁二酸、丙烯腈等原料專案落地,延伸發展下游產品聚醯胺工程塑料產業鏈條。

2-4.聚氨酯材料產業鏈

推動聚氨酯所需關鍵原料專案建設,鼓勵開展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甲苯二異氰酸酯(TDI)的非光氣工藝研究,規模化發展聚氨酯配套及深加工產品,延伸發展聚氨酯泡沫、熱塑性彈性體、纖維、膠粘劑和密封膠等。

2-5.高端聚烯烴產業鏈

建設醋酸、醋酸乙烯等原料專案,重點發展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高性能聚丙烯、茂金屬聚丙烯、茂金屬環烯烴共聚物(COC)、EVA、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等產品,提升品種牌號和產品品質。

2-6.高性能橡膠產業鏈

圍繞汽車、紡織鞋服、電子資訊等產業需求,重點發展溶聚丁苯橡膠、稀土聚丁二烯橡膠、高固丁苯膠乳、丁腈橡膠和新型熱塑性彈性體、橡膠助劑等。

2-7.高性能纖維產業鏈

圍繞紡織鞋服、醫療保健等產業需求,鼓勵現有高性能纖維企業擴大生產規模,通過改進工藝技術提升產品品質,發展尼龍、特種聚酯、高分子量聚乙烯、萊富爾、碳纖維、氨綸、芳綸、ES 纖維等高性能纖維產業。

2-8.功能性膜材料產業鏈

圍繞鋰離子電池、光伏等產業需求,重點發展特種聚酯膜、聚丙烯電容膜、太陽能電池用聚氟乙烯/聚偏氟乙烯(PVF/PVDF)和改性聚丙烯(PP)背板保護膜、EVA 光伏薄膜、鋰電池用複合膜、燃料電池用膜、建築/汽車窗膜等。

2-9.氟新材料產業鏈

圍繞電子資訊、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等產業需求,完善基礎氟材料產品鏈,加快發展高端含氟精細化學品、環保型製冷劑/發泡劑、高端含氟聚合物及製品、特種氟化鹽和副產氯化氫綜合利用等產品。

2-10.電子化學品產業鏈

圍繞電子資訊、新能源汽車等產業需求,重點發展積體電路用電子化學品, 包括光刻膠、高純試劑和氣體、封裝材料等,發展印製電路板用特種樹脂,以及為柔性板配套的聚醯亞胺薄膜、特種聚酯薄膜和導電塗料等,發展平板顯示用液晶材料,發展為新能源電池配套的新型電解質、電解液溶劑等。

 

3.統籌優化產業佈局

3-1.培育壯大產業集群

結合各地產業特色,形成分工合理、優勢突出、差異化發展的石化化工產業佈局,提升產業集群發展水準,推動化工產業與相關傳統產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等多產業協同並進。

(1) 煉化一體化產業集群以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和湄洲灣石化基地為中心,依託泉港石化工業園區、泉惠石化工業園區、古雷港經濟開發區等主要產業集中區,發揮現有石油化工、有機原料、合成材料等中上游產業優勢,推進原料深加工。

(2) 化工新材料產業集群依託福清江陰化工新材料專區、泉港石化工業園區、泉惠石化工業園區、連江可門經濟開發區、石門澳化工新材料產業園等產業集中區,加快石化中下游產業鏈的化工新材料和精細化學品發展,重點發展高性能聚乙烯、高性能聚丙烯、EVA、己內醯胺、PA6、PA66、MDI、TDI 等產品。

(3) 鞋服新材料產業集群依託福州臨空經濟區、連江可門綠色紡織產業園,莆田市秀嶼區,泉州市晉江市、石獅市及惠東工業園區,漳浦萬安工業園等產業集中區,重點發展新型化學纖維、功能紡織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等,完善化纖、棉紡、經編等鞋服上游產業鏈,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現代紡織鞋服新材料生產基地。

(4) 氟新材料產業集群依託邵武金塘工業園區、上杭蛟洋工業園區、三元黃砂新材料迴圈經濟產業園、清流縣氟新材料產業園等產業集中區,重點發展高端含氟精細化學品、環保型製冷劑/發泡劑、高端含氟聚合物及製品、特種氟化鹽等產品。

(5) 鋰電新材料產業集群依託古雷港經濟開發區、泉惠石化工業園區、福鼎市龍安化工園區、邵武金塘工業園區、江陰化工新材料專區、連江可門經濟開發區、廈門海滄台商投資區、上杭蛟洋工業園區、漳浦萬安工業園、明溪縣工業集中區等產業集中區, 重點發展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等。

(6) 化學原料藥產業集群圍繞“化工原料—醫藥中間體—原料藥—藥物製劑”產業鏈條,依託泉港石化工業園區、江陰原料藥集中區、邵武金塘工業園區、莆田市海峽兩岸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明溪縣工業集中區、浦城浦潭生物專業園(化工集中區)、漳州高新區等產業集中區,重點發展化學原料藥、醫藥中間體、化學創新藥生產專案。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3-2.優化化工園區規劃佈局

規範化工園區(集中區)設立、標準化建設和認定,鼓勵存量化工企業向化工園區搬遷轉移。相關地市進一步完善化工園區(集中區)規劃,明確園區產業發展定位、方向,宜重點發展的主導產業鏈。依託龍頭企業發展上下游關聯度強、技術水準高、綠色安全可控的企業和專案,進一步補鏈延鏈強鏈,加快打造各具特色、差異化發展的高水準園區。指導各地科學設立和建設化工園區(集中區),做好園區認定和管理工作。引導產業資源要素向園區集中,促進化工園區(集中區)高品質發展。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3-3.加強化工園區基礎設施配套

加快化工園區(集中區)配套設施建設,完善園區工業用水、電力電網、天然氣管道、汙水處理廠、公共事故應急池,加快工業用氣、用熱、公共管廊、危化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等公用工程建設。加大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投入,統籌規劃化工園區應急隊伍建設。

鼓勵化工園區(集中區)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平台,加快建設檢驗檢測認證、標準計量、研發孵化等公共服務平台。

支援建設石化化工產業相關產品的國家級和省級質檢中心、特種設備檢驗工作站,提升石化化工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能力和水準。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市場監管局、發改委、科技廳、住建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應急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4.精准實施強鏈補鏈

4-1.做大做強領軍企業

l  大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領軍企業。

l  鼓勵石化化工龍頭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資源配置效率,進一步延伸產業鏈。

l  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並優先納入省重點上市後備企業,按照省級財政對省重點上市後備企業有關獎勵政策給予上市分階段獎勵;對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 100億元的,省級財政予以一次性 300 萬元獎勵。

l  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各類債券融資工具。支援符合條件的優質重點企業上市融資、再融資。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金融監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福建證監局、廈門銀保監局、廈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4-2.積極培育中小企業

推動產業鏈上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形成大中小企業分工協作、互利共贏的產業組織結構。

持續推進“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加快培育一批製造業單項冠軍、隱性冠軍和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新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由省級財政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對實施中小企業梯度培養成效明顯的設區市,予以最高 500 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市場監管局、金融監管局,福建證監局按職責分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4-3.加強產業鏈項目招引

聚焦重點領域,發揮全省重大活動集中簽約項目聯合推進工作機制作用,加快對接引進一批產業鏈補鏈項目、延伸項目、升級項目。

l  對引進全球 500強、全球行業龍頭企業、中國企業 500 強、中國民營企業 500 強、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中民營企業及其控股一級子公司投資的製造業專案且已落地的,按單個專案投資額大小給予相應設區市民營企業對接牽頭部門前期工作經費獎勵。

l  用好“9·8”投洽會、進博會等重要展會平台,力爭更多優質外資專案落地。

l  鼓勵化工園區(集中區)開展產業鏈上下游專場對接,策劃實施一批延鏈補鏈強鏈專案,補齊化工新材料發展短板。

l  對招引重大項目落地填補產業鏈空白、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的有關部門予以重大項目前期經費支持。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商務廳、財政廳、發改委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4-4.強化重點產業協同

著力推動石化化工產業與電子資訊、紡織鞋服、新能源電池等下游產業融合,鼓勵開展產品推介、上下游協作配套、產能對接等“手把手”活動,促進企業持續加大本省採購、增強上下游產業鏈協同,促進一大批配套、協作企業發展。

鼓勵企業間建立長期戰略合作,穩定重點產業鏈、供應鏈,實現石化化工產業與支柱產業、傳統優勢產業之間的集群式聯動和全產業鏈發展。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5.強化創新能力建設

5-1.加快創新平台建設

積極推進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在重點領域加快創建一批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檢驗檢測認證中心等創新平台,支援加快化工材料迴圈利用等領域建設創新實驗室。

對新認定符合條件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給予最高 1000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符合條件的全國重點實驗室(企業類)、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予以最高 500 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符合條件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及符合條件的省高校重點實驗室、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開展動態評價、擇優獎補,由省直推薦部門在本部門預算中落實。

(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發改委、教育廳、工信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5-2.加強關鍵技術攻關

著力突破一批石化化工領域“卡脖子”關鍵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實現多品種、系列化發展。

實施產業重大技術難題“揭榜掛帥”,每年支持若干個省級科技重大專項專案,每個專案支持 500 萬元以上。每年支持一批突破卡脖子難題的產業科技創新重點專案,對入選專案給予最高 300 萬元資金補助。

著力提升石化化工產業發展基礎能力水準,對符合條件的省重點技改專案,按專案設備(含技術、軟體、諮詢設計等)投資額不超過 5%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其中省級工業龍頭企業最高 1000 萬元。

鼓勵龍頭企業加快先進化工材料等重點新材料研發,對首批次新材料應用示範產品,最高給予 200 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科技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5-3.健全協同創新機制

推進組建由龍頭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校科研院所、檢驗檢測機構、行業協會、園區、科研單位參與的石化化工產業創新聯盟、創新聯合體,採取政府與社會合作、政產學研用產業創新戰略聯盟等新機制新模式,開展關鍵共性重大技術研究和產業化應用示範。

l  支援有條件的地市、龍頭企業牽頭設立石化產業創新發展基金,支援省能化集團設立石化產業投資基金。

l  支援開展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應用技術研究、國際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

l  鼓勵化工園區(集中區)為具備中試條件的創新技術提供中試場地和配套條件,支援地市創設產業基金、專項基金等方式,加大對中試專案轉化的支持力度。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財政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省能化集團,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5-4.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支援引進石化化工領域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可享受安家補助。

圍繞我省石化化工發展重點領域,引導省內高等院校及職業院校建立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增設前沿緊缺學科,優化提升傳統學科,支持廈門大學、華僑大學、福州大學、福建師範大學、三明學院,黎明職業大學、閩江高等師範學校、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泉州職業技術大學等省內高校適當擴大石化化工相關專業學生培養規模。

鼓勵化工企業通過“訂單式”培養、校企聯合辦學等方式,加快技術工人培養。

完善行業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體系,支援將石化化工產業相關工種列入《福建省部分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參考目錄》,鼓勵化工園區與行業協會、高職院校、龍頭企業等共建化工職業技能培訓和實訓基地。

(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人社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5-5.加速推進智慧製造

圍繞安全環保、節能降耗、提質增效,加快培育一批針對石化化工產業項目的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加速推進石化化工產業智慧車間、智慧工廠和智慧園區建設,提升企業在資源配置、工藝優化、程序控制、產業鏈管理、節能減排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智慧化水準,促進化工企業和化工園區智慧化生產、智慧化管理、網路化協同。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6.推進綠色低碳安全發展

6-1.推進產業能效提升

鼓勵石化化工產業重點能耗企業參照能效標杆水準要求,對能效低於本行業基準水準的存量專案(裝置)和在建專案(裝置),加快節能降碳、提質增效改造,對能效提升效果顯著的專案給予節能迴圈經濟等專項資金支持;對擬建專案嚴格對照行業能效標杆水準建設實施,推動能效水準應提盡提。

l  鼓勵企業逐步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根據條件增加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應用。

l  鼓勵有條件的園區採用冷能利用技術,建設冷熱能互換設施,提升整體能效水準。

l  提高產業集聚集約發展水準,構建首尾相連、互為供需和生產裝置互聯互通的產業鏈,突出能源環境等基礎設施共建共用,形成規模效應。

(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6-2.推進二氧化碳減排

l  推進石化化工企業與綠電產業耦合發展,鼓勵企業逐步推進可再生能源替代,根據條件增加風電、生物質能、綠氫、光熱、光伏等應用。

l  鼓勵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的開發及產業化應用,鼓勵園區上下游企業協作,共同推進二氧化碳減排,發展二氧化碳為主要原料的高值化學品生產,加快推進二氧化碳精製及合成高值化學品產業化應用專案。

l  支援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等節能降碳技術應用。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6-3.提升安全發展水準

嚴格實施園區安全風險分級管理,提升化工園區風險控制水準。

l  嚴格落實《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深入開展化工園區整治提升, 切實提升本質安全和清潔生產水準。

l  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嚴格規範專案管理, 加快“兩重點一重大”智慧化控制系統建設,實施重大危險源線上監測監控。

l  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專案必須進入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與其他行業生產裝置配套建設的專案除外),引導其他石化化工專案在化工園區發展。

l  推進智慧園區建設,健全應急聯動體系, 積極推進“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鼓勵有條件的園區打造安全、環保、應急救援和公共服務一體化資訊管理平台。

完善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測預警和風險防範機制,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化工企業安全投入力度,加快實現重大危險源企業全覆蓋,排查治理企業安全隱患,指導企業完善風險管理措施。

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相關培訓,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牢固樹立安全環保紅線意識,強化底線思維。

(責任單位:省應急廳、工信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6-4.加快園區綠色轉型

增強綠色發展主體責任意識,引導園區和企業開展節能減汙降碳改造升級。推進化工產業綠色發展,明確新建項目要達到能效標杆水準,推進清潔生產改造提升,提高資源綜合利用,鼓勵園區、企業開展碳排放檢測,完善園區環境品質和污染物檢測體系,推進園區和入園企業污染深度治理,建設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

(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工信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6-5.提升資源綜合利用能力

推動廢塑膠、廢聚酯、廢橡膠等高附加值利用,提高再生塑膠在汽車、紡織等領域的使用比例。推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產業鏈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構建跨區域回收利用體系。

加強產業間合作,促進石化化工與冶金、建材、節能環保等產業協同耦合,促進固廢資源跨產業協同利用。推動固廢在園區內協同迴圈利用,提高固廢就地資源化效率。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科技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7.提升開放合作水準

7-1.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支持企業開展國際產能合作,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境外能源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合作,積極鼓勵企業參與國際並購和重組,建設境外生產基地及合作園區,鼓勵外資投資發展重點領域,鼓勵境外企業和科研機構在我省建立全球研發中心。

積極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引導企業深度開拓東亞、東南亞市場,結合我省優勢產品,做大優勢產品市場份額。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商務廳、財政廳、工信廳,福州、廈門海關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7-2.推進閩台產業融合

以古雷石化基地、湄洲灣石化基地為主要依託,發揮有機原料資源優勢,利用海峽論壇、兩岸企業家峰會等重大平台,深化石化化工產業對接合作,在臺灣傳統優勢領域著力引進一批台資石化下游產業鏈項目,推動閩台企業在研發、標準、品牌、市場等方面合作。

支援古雷石化基地在兩岸產業融合領域開展更多具有重大改革意義的創新探索,為台資企業落地建設和轉型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改委、工信廳,省委台港澳辦按職責分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8.保障措施

8-1.強化組織領導

由省石化專項協調小組全面統籌協調全省石化化工產業發展工作,明確省和地市具體任務分工,省級重點做好產業統籌佈局、協調指導;各設區市要參照省裡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領導掛鉤重點區域和重點產業工作機制,及時協調產業發展和專案建設中涉及的資金、基金、園區、重大項目、人才等方面支持措施,統籌協調推進專案、園區、集群建設。

8-2.落實要素保障

對石化化工產業發展前沿領域的重大專案和產業鏈補鏈延鏈專案,依法依規在專案用地、資金補助、環境容量、能耗指標等方面優先予以支持。對列入省級重點的石化化工專案的用地,在符合詳細規劃、安全要求和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允許適當增加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盤活化工園區(集中區)存量建設用地,引導不符合園區產業方向的低效企業退出。

8-3.加大金融支持

l  鼓勵和引導各類政府及社會基金加大對石化化工產業的投資,建立金融機構與重點石化化工企業的協調溝通機制,加大政銀企對接力度,深化產融合作。

l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為企業量身定制融資方案,優先配置信貸資源、增加資金供給,加大信貸等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各類債券融資工具。

l  鼓勵各級地方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對石化化工企業的並購擴張等投資支持力度。

8-4.優化發展環境

l  全面實施《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打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l  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優化專案環評,實行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專案環評繁簡分離管理,試行專案環評審批告知承諾。

l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維權援助機制,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侵權預警機制。

  本實施意見執行期限為 2022-2025 年,根據實施效果適時調整、延長期限。

  各地建立或依託相應機制,及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本實施意見與本省其他同類政策有重複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原則予以支持。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2022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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