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5/21)經由大陸海漂至金門的一隻垃圾海漂豬,今(5/24)再度檢驗出非洲豬瘟陽性。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變中心)表示,為確保產業整體安全,將暫停金門縣豬隻及其產品輸往臺灣及其他離島至少1週,但經查核通過之7家公司生產的豬肉乾及豬肉鬆,仍可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
應變中心推定應由中國大陸漂流過來,且不再強烈譴責大陸隱匿有關非洲豬瘟疫情,而認為本次屬於《個案》。對此,大陸海南省海口、昌江地區至今陸續提出《關於非洲豬瘟線索舉報獎勵的暫行辦法》,決心徹底經由舉報違法行為, 打擊違反非洲豬瘟防控調運規定。
【記者趙靖邦/金門報導】
應變中心今(5/24)表示,日前(5/21)金門縣金沙鎮獅山海灘發現1頭漂流上岸的死亡豬隻,經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金門防疫所)派員採樣,送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畜衛所)檢驗,今日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基因片段與中國大陸分離病毒株相似度達100%。
依地理位置研判,該頭豬隻應自大陸漂流過來。目前海漂豬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案例共8例(金門縣6例,連江縣2例)。
應變中心說明,金門防疫所5月21日接獲金沙分駐所及海巡署金馬澎分署通報,在金沙鎮獅山海灘發現1頭死亡豬隻,該所趕赴現場了解,採集相關檢體,豬隻屍體就地焚燒掩埋,檢體送畜衛所檢驗。
相關檢體經畜衛所以聚合酶鏈反應(PCR)進行檢測,結果非洲豬瘟病毒核酸呈陽性反應,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
應變中心補充,死豬發現地點已由金門防疫所完成澈底消毒,發現地半徑3公里範圍有4場養豬場,經公所獸醫師執行臨床檢查,健康情形良好,無異常情形,並執行移動管制及採樣監測。
應變中心指出,推定應由大陸漂流過來,本次屬於《個案》。為此,就海南省制定相關辦法獎勵《舉報》違法行為來看,決心徹底經由舉報違法行為, 打擊違反非洲豬瘟防控調運規定。
根據大陸海南省海口制定《關於非洲豬瘟線索舉報獎勵的暫行辦法》(辦法)。根據辦法,群眾舉報7種違反非洲豬瘟防控規定的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後,按每條有效線索3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舉報違法行為的內容如下:
1.違反非洲豬瘟防控調運規定,從外省、市、縣疫區運輸生豬及其產品到海口經營或者從海口疫區往其他市、縣運輸生豬及其產品的;
2.賓館、飯店、餐館、酒店等將餐廚剩餘物(泔水)提供給養殖場(戶)的;
3.養殖場(戶)收購或使用餐廚剩餘物(泔水)喂豬的;
4.經營或使用含豬血為原料的豬飼料的;
5.私屠濫宰生豬,或屠宰、加工、銷售病死生豬及其產品,或銷售生豬及其產品無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
6.未報告獸醫主管部門,擅自處理不明原因死亡的生豬的;
7.其他引發疫情或違反法定防控措施的行為。
舉報獎勵的實施應遵循以下原則:
1.舉報人有舉報獎勵訴求的,需提供能夠辨別其舉報身份的資訊和有效聯繫方式,將對舉報人的身份資訊嚴格保密;
2.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其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3.同一線索由兩人及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
4.最終認定的違法事實與舉報事項不一致的,不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