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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年底公投綁大選有譜!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金門宗族傳統特適用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記者趙靖邦 | 時間 :2018-04-19 | 1696 瀏覽 : | 分享到:
金門日前針對金酒尾牙男女磨蹭事件,金門鄉親網路罵聲連連。惟本報舉出金門中小學有未成年的孩子在學校都在學什麼嗎?如果學校老師教導未成年孩童的性教育內容是同性戀的多元情慾、變性、肛交、指交,您不擔心純真的孩子,從此心靈蒙上陰影、造成混亂及誤導嗎?未來小孩長大成年了,同樣在金酒尾牙場合,是否進而為三點全露「真槍實彈」﹖對照未來不敢想像的酒池肉林,金酒演出事件可能只是「小case」而已。對此,日前經過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不斷努力與中央選舉委員會溝通,中央選舉委員會於4月17日針對幸福盟所提之「婚姻定義公投」、「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等三項公投,認定合於規定,審核通過。幸福盟願肯定中選會落實國民主權,將選擇權還給全國人民。為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果實,幸福盟邀請全民積極行使公投權利,以直接民權決定我國婚姻家庭和教育制度。

【記者趙靖邦/金門台北連線報導】



大陸習近平主席施政重點之一,強調「法制化」,廈門街道已豎立此一標語。現在私法領域的法律初步建立,基本做到《私權利》以法律來規範和裁決,同性戀即屬私權利範圍。舉《電視劇內容製作通則》(簡稱通則)為例,是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在全國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2015年12月31日,《通則》由中廣聯電視製片委員會和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共同制定,自2016年3月2日起實施。其中在《通則》第5條(6)項2點明確規定,電視劇中不得出現渲染淫穢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表現和展示非正常的性關係、性行為,如亂倫、同性戀、性變態、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對此,台灣中小學教育同性戀的多元情慾、變性、肛交、指交,依據大陸相關法規被視為「淫穢色情」,習近平主席能容忍嗎﹖不言自明。


金門與大陸兩岸距離僅短短3-7公里,渡船30分鐘即抵達,金門預定於今(107)年6月份通水,具體展現「兩岸一家親、共飲晉江水」,後續通電亦在進行中,可見金門與大陸間臍帶關係已更密不可分。金門有民眾認為,金門民風純樸,如果未成年小孩被同性戀的多元情慾、變性、肛交、指交渲染深植在內心,成年後有機會前往大陸發展,當然要遵守大陸法律,不希望因台灣同性戀教育的奇怪性行為,觸犯大陸法規禁止「淫穢色情」而發生不可預測的意外


公投起跑,幸福盟呼籲全民用公投捍衛婚姻家庭及兒少教育


關於幸福盟所發起之三項公投,以及未來之工作重點,請見以下幾點說明:


一、幸福盟公投沒有違憲且具高度公益性


「婚姻定義公投」和「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具高度的社會公益性,鑑於異性婚姻和同性結合間,在生理、心理與社會理解具重大差異,且兩者所衍生的法律問題不盡相同,若以婚姻之方式保障同性別二人之結合關係,將使社會付出巨大的修法成本,衝擊現行以異性婚姻為主之法律體系。


因此,幸福盟發起「婚姻定義公投」,用意為保障婚姻當事人之性別結構維持於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而「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則是按大法官748解釋所提示之立法形成範圍,令立法者以民法所規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如此不僅能維持法安定性,維持既有的異性婚姻法律體系,且能以對現行法衝擊最小、較有效率之方式,按同性二人之生活需求設計一套量身訂作的法律。


二、「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具保護兒少身心健康之重大公共利益


國中、國小學齡學生之身心狀態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其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發展尚未成熟,不宜過早實施同志教育,灌輸性別光譜、多元性別、男對男、女對女之多元情慾教育,影響兒少身心健康甚鉅。


故幸福盟發起「適齡性平教育公投」,訴求為廢止《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之「同志教育」,保障國中小學生免於不適齡之同志教育。至於同條所規定之「性教育」和「情感教育」,仍保留於法規上,教育工作者可藉此實施性平教育,達到性別氣質尊重之目的,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另一方面,關於外界對於安全校園環境之呼聲,《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已明載「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 、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與本次公投主文無涉,校方仍可按《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立法意旨維護安全校園之教育環境;或依教育部所頒佈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和《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諮詢小組設置要點》,推動校園反霸凌政策,加強品格教育和生命教育之宣導。


三、公投可促進國人對家庭主流化的重視


近二十年來,隨著台灣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遷,台灣婚姻家庭面臨嚴峻的挑戰。我國離婚率於2003年,曾飆升至亞洲第一、世界第二,最近三年離婚率連年攀升。而高離婚率所衍生的單親家庭、隔代教養、老人照顧與兒少教養等問題,其中所消耗的社會成本均需全體國人共同承擔,此為台灣婚姻家庭制度之「內憂」。


其次,一夫一妻婚姻乃社會發展之基礎,一男一女婚姻定義不應任意更動,否則恐將對社會文化、教育帶來極大的衝擊。然而自2005年,就有立委提出改變一夫一妻婚姻定義的法案,2013年更有立委提案讓同性婚姻入民法,此為台灣婚姻家庭所面臨之「外患」。誠如人口學專家薛承泰所指,女性自主性抬頭(個人意志),加上近幾年同性婚姻和多元成家議題發酵,有些人選擇離婚。


當台灣有許多婚姻家庭正瀕臨破脆和瓦解的時候,國人需要的是「家庭主流化」政策,讓政府按各家庭的需求提供幫助,挹注社會資源。但依據監察院去年的報告,教育部推展家庭教育的經費,平均一戶家庭才分配到二十元,無怪乎台灣社會的離婚率降不下來,台灣家庭功能持續弱化。


對此,幸福盟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家庭主流化(Family Mainstreaming)政策的宣傳,盼望透過婚姻家庭和兒少教育的公投,喚起全民對於台灣婚姻家庭議題的重視。


附件:公投主文


一、婚姻定義公投:「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二、適齡性平教育公投:「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三、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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