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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秋節將至,請公務員謹守餽贈規範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李秋蓉 | 時間 :2017-09-25 | 1168 瀏覽 : | 分享到:
另為深化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歡迎大家運用下列數位學習平台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期透過全民共同努力,帶給國家清廉新氣象。

(金門鑫報實習記者 李秋蓉)

中秋節前夕,縣府政風處特別提醒公務員朋友們,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機關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間,遇有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應予拒絕或退還。

 


縣府政風處處長柯偉宏表示,秉持縣長揭示「正心正念」理念,期望廉政觀念深植人心,型塑縣府廉能風氣,請各界支持及配合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共同支持政府反貪、反賄政策,確保公務員免於不慎致衍生違失或弊端憾事。

 

而為衡平公務員廉潔自持的精神,兼顧社會生活禮俗,依據同規範第7點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例外得以參加:(一)因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二)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三)屬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此外,特別提醒公務員受邀之飲宴應酬,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另為深化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歡迎大家運用下列數位學習平台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期透過全民共同努力,帶給國家清廉新氣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等公務園學習網+學習平台」(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之「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課程。

() 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文官e學苑」(https://ecollege.nacs.gov.tw/Nacs/index.do)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課程。

() 上開數位學習平台之「廉政與服務倫理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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