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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洗錢防制法」28 日正式生效 金門從政者家人、密友全列管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xinbaonews | 時間 :2017-06-23 | 4675 瀏覽 : | 分享到:
「洗錢防制法」28 日正式生效 第一波納管人數 金門縣長、 副縣長、 立法委員、 正副議長 家人密友全入列, 加強審核名單沒有管制年限。

行政院新版「洗錢防制法」將於下周三 (28 ) 正式生效,根據新法,未來包括金融業、銀樓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以及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如須為客戶處理大筆資產交易、或只要客戶屬於高知名度政治人物,都有防洗錢的通報義務。法務部表示,將對重要政治人士及其家庭成員、密友和同居伴侶等密切關係者加強審查,第一波納管人數共七百多人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本次修法涵蓋 4 大重點,分別為提升洗錢犯罪追溯可能性,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增強我國洗錢防制體例,強化國際合作。「洗錢防制法」修正源自於前總統陳水扁時代發生扁子陳致中、扁媳黃睿靚在海外帳戶挪動資金露餡,瑞士方面因為帳戶受益人是屬於台灣總統家族成員這類「高知名度政治人物」,依國際洗錢防制規定啟動通報機制,因此引爆扁案,此案後來也促成瑞士、美國、台灣三方司法互助追錢。

 


 

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在行政院會表示,洗錢防制新制,為促進我國金融制度與國際接軌,避免台灣對外經貿及產業發展受到法制基礎不足影響,各授權子法的主管機關務必加速完成相關配套,落實推動新制,並加強對外宣導,適時消除社會大眾疑慮。對於強化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重建金流秩序具正面意義



 

新版洗錢防制法規定,對十八類重要政治職務人士及其家庭成員和密切關係者加強審查。重要政治職務人士包括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正副秘書長、立法、考試及監察委員、司法院大法官、縣市政府正副首長議會正副議長、中央研究院正副院長、國安局正副局長、編階中將以上人員、中央二級獨立機關及行政院政務委員、公懲會委員長、最高法院檢察總長、國營事業相當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之董事長總經理與其他相當職務

 

此外,也包括總統府正副秘書長、國安會正副秘書長、駐外大使或代表及派駐國際組織常任代表、司法院以外之中央二級機關首長政務副首長、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組成黨團之政黨負責人等。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加強審核名單沒有管制年限,主要是以「影響力」為主,並由相關機關審查;縣市議員會列入下一波考慮名單中,人數達九百多人

「洗錢防制法」28 日正式生效第一波納管人員 金門縣長、 副縣長、 立法委員、 正副議長」及其家人密友全入列, 加強審核名單將沒有管制年限。未來第二波納管人員將包含所有議員及其家人密友據了解新版的洗錢防制法無異是金門政壇與台灣政壇的未爆彈,金門下次選舉或許可能重新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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