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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車禍!金門駕車不只【對撞】而已、【自撞】肇事也不少!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記者趙靖邦 | 時間 :2019-05-08 | 2319 瀏覽 :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關於昨晚發生於桃園、盤果路口死亡車禍,金城分局分局長李益杰表示,…對於重大交通違規(酒駕、超速、闖紅燈等)態樣,警方將加強執法取締力度,以維民眾用路安全。
惟民眾曾於104年9月發現疑似酒駕駛經環島北路二段時《自撞》路樹開始,接續106年11月、108年1月分別有自小客在相同地點附近自撞路樹,該直行道路無闖紅燈問題,則疑似為酒駕、超速或甚至使用手機而未注意路況所致。
雖慶幸未波及其他車輛或路人,惟在筆直道路駕駛,李益杰所謂警方將加強執法取締力度,究竟到達何種程度﹖或者必須縣府配合,在地面上設置《凸出顛坡》或《減速丘》,使行經車輛因震動而自行煞車減速﹖以維護用路人的安全。

【記者趙靖邦/金門報導】



 




 

金城分局表示,本轄金寧鄉桃園路與盤果路口,昨(5/7)晚間1825分許驚傳死亡車禍,一名余姓機車騎士疑因搶快,行經桃園、盤果路口時,強行闖越紅燈,遭另向綠燈直行之自小客車煞車不及撞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余男受傷嚴重,消防人員獲報趕抵現場,將其送醫搶救,但仍回天乏術。


警方初步調查,肇因疑為闖紅燈所致,至於兩造責任尚在調查釐清中,由於機車駕駛余男傷勢嚴重,經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自小客車駕駛董民駕駛經警方當場實施酒測,未發現有酒駕情事,經調查偵詢後,全案依過失致死報請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城分局分局長李益杰表示,闖紅燈係屬惡性重大交通違規,嚴重危害交通安全,除了危害駕駛人自身生命財產外,也是戕害他人之惡性交通違規行為;對於重大交通違規(酒駕、超速、闖紅燈)態樣,警方將加強執法取締力度,以維民眾用路安全。


惟常發現無論開車或機車騎士,因《不能安全駕駛》或手持一支手機盡情滑動或通話,自認為能兼顧其他車輛或行人安全,一旦遇到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即無法即時判斷繼續行駛或停止。


為此,有鄉親表示,宣示加強盤查措施,可能有震懾效果。但縣府也可以有積極作為,例如縣府已在遇有紅綠燈號誌十字路口前,部分道路上設置《凸出顛坡。或者可考慮設置相關的《減速丘》減速丘是一種平行設置於道路路面上,略微由地面向上凸起約10-15厘米的裝置,其目的是為了強制使行過的車輛減速。減速丘係由再生橡膠、金屬、塑料或是瀝青等材料製成,其可強制讓車輛減速小於每小時40公里,在世界各國有被使用。尤其設置在遇有紅綠燈號誌十字路口前,使行經的車輛或機車因《減速》震動警告而自行煞車。


金城分局長李益杰所謂,警方將加強執法取締力度,究竟到達何種程度


有金門民眾曾於104924日清晨,發現疑似酒駕自小客車駛經環島北路二段逆向《自撞》路樹,車內駕駛及副駕駛座的兩個安全氣囊均彈出漲開,當時卻無員警至現場處理,甚至該輛自撞車被悄悄拖吊離開肇事現場,擺置在田野間。


接續1061112日清晨有自小客車於該路段逆向《自撞》路樹,再者於本10819日下午1320有自小客車逆向《自撞》路樹,該二次肇事自撞車,金城分局則至現場處理。


據了解,環島北路該段直行道路無闖紅燈問題,則疑似為酒駕、超速或甚至使用手機而未注意路況所致。惟10819日中午大太陽又視線良好,卻也逆向《自撞》路樹,撞擊力之強使路樹樹皮剝落,加上地面遍佈該車輛剝落零件以及紅色煞車油等,金城分局現場處理警員至主管,均表示受傷駕駛未酒駕。


《不能安全駕駛》的酒駕定義,刑法規定亦包括吸食毒品在內,由於安非他命或類似毒品日新月異,若吸毒駕車,就會像是惡意使用殺人武器威脅路人或肉包鐵的機車族。


對此,另有鄉親說,加強執法取締力度不但晚間取締酒駕,白天亦可在重要路口或菜市場,隨時攔檢疑似酒駕者,確保民眾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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