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挑戰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員警破案超高效率的能力!日前(2/20)凌晨,發生一起酒醉男子持西瓜刀及土製改造手槍,在沙美市區超商前揮舞刀械並開槍射擊案件,造成店家騎樓天花板毀損及一名民眾手指、右胸受傷,全案依殺人未遂、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罪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接續當日(2/20)下午16時30分,李姓民眾駕駛T*Q-***號計程車,停放於尚義海堤(23據點)產業道路到海灘遊玩,17時30分返回時發現副駕駛座車窗玻璃遭毀損,車內皮包被竊,損失現金新臺幣三千元。警方受理後,經調閱各路口監視器及平時對於轄內滋事與治安顧慮人口掌控落實,立即破案追回,贏得失主稱讚。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金湖分局表示,日前(2/20)凌晨1時,110報案台接獲民眾來電報案稱超商走廊有一男子持西瓜刀攻擊民眾,金沙分駐所線上兩名巡邏員警立即驅車前往,到達現場後立刻將該名男子制伏並依現行犯逮捕帶所偵辦。
辦案員警隨後在該名男子身上取出改造手槍1枝、西瓜刀、水果刀各1把,而該名男子經警方測試呼氣酒精濃度,酒精測試值高達0.66mg/L。
這時眼尖的員警發現這名男子不就是警方協尋白色自小客車的李姓車主,經突破該名男子心防後,該名男子也坦承稍早民眾報案之鞭炮聲,即為改造手槍射擊發出之聲響,員警接著在該名男子家中及車內查獲改造槍枝材料及多把可疑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全案依殺人未遂、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罪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還給縣民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
至於竊案發生於當日(2/20)下午16時30分許,李姓民眾駕駛自有的計程車載孫子到尚義海堤海灘遊玩,並將車輛停放於附近產業道路上;在17時30分返回取車時,發現副駕駛座車窗玻璃遭毀損,放置車內駕駛座腳踏處皮包被竊,損失計有鑰匙一串及現金新臺幣三千元,遂訴警偵辦。
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金湖派出所警員李清福、蔡宛凌接獲指派到場實施訪查,亦通知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組人員趕抵現場採證,同時調閱附近由警察局設置的環島監錄系統監視器過濾,卻因案發地點位處偏僻未能調閱到相關車輛經過,致案情陷入膠著。
為此,警員洪銘濠從被害人口中得知,該時段有一女一男共乘一部機車經過且形跡可疑,並與其會車,遂查看被害人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初步判斷是住在轄內鄭姓女子的可能性極大。
洪警員循線得知與鄭姓女子同乘一台機車的陳姓男子為分局列管治安顧慮人口,係住在金湖鎮成功海堤附近,經前往陳姓男子住家訪查,陳民原先否認有到過案發地點,然在員警運用辦案技巧及訴之以情的柔性勸說下,終究突破其心防,陳姓嫌犯供稱因為長期失業找不到工作,沒錢養兒育女,路過該處才臨時起意破窗竊取他人財物,並繳回尚未花完的一千元新臺幣贓款,員警隨即將其帶返所偵訊,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金湖分局分局長張文峰指出,為貫徹淨化治安的決心,警察對於民眾生活上的事物,不論大小,均都會以最積極的態度去為民眾解決難題。
他強調這次能那麼短的時間破案,是同仁平時有做好轄內易滋事及治安顧慮人口的掌控,加上主動積極、工作認真落實,才得以深獲報案人讚嘆。
張分局長期許所有的警察同仁應持續為治安工作奮力衝刺,讓地區的治安、生活在全民共同努力下能更美好、更安心。
他亦提醒大眾應有正確之防竊觀念,對於無人看管之店面、住家、廟宇,建議應裝設監視器或其它電子設備保護財物之安全,避免讓不肖之徒有機可乘;另車輛停妥後,應確實確認車門已上鎖,對於自身財物之看管也不可大意輕忽,造成財務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