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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快訊
《出國旅遊》透過旅行社訂機票旅宿 睜大眼、多比較
來源 :金門鑫報 | 記者 :記者趙靖邦 | 時間 :2018-12-31 | 1041 瀏覽 :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隨著新舊新年連假,金門這幾天兩岸遊客《人進來》,各個景點人潮洶湧,在歷經最低攝氏8度寒風中帶來《熱潮》。中午未到12點鐘,包括金城后浦老街餐廳人潮爭相點餐。
消保處表示,為確保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已函請交通部觀光局督促各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轉知所屬旅行社,於銷售《國內外》相關客票或服務時,應合理收費,並確保消費資訊之充分揭露。同時注意手續費如何收取、可否退訂改期、客票使用方法或服務說明等資訊,以免發生消費爭議、影響旅遊興致。
消保處呼籲民眾,妥善保留與旅行社間之交易及溝通往來紀錄,若發生消費爭議,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記者趙靖邦/綜合報導】



根據統計,去(106)年國人出國旅次高達1,565萬人次,如要前往兩岸或其他國家購買機票,消保處表示,其中向旅行社購買「機加酒」等自由行或是委託旅行社代辦部分出國事項之個人旅遊者約佔4成,其比例高於團體旅遊之3成,顯見消費者透過旅行社處理交通旅宿相關服務,已是相當盛行之消費模式。


消保處查察近兩年消費者與旅行社因此衍生之消費爭議每年約60件,其中以代訂機票、飯店為大宗,爭議原因多為:


無法退訂或改期:例如,因故取消行程,機票無法退票;代訂的飯店為「保證住房」房型,事後無法取消退費及改期,或須收取第一晚房費等。


退訂後未依約退款:例如,退訂後旅行社遲不退費;只退代金券,甚至扣留款項,要求日後抵用。


收費問題:例如,認旅行社手續費過高、巧立名目收費、預訂後額外加收費用。


四、其他:如代訂資料有誤、未留充分轉機時間、未成功預定等。


消保處表示,為確保消費者權益,該處已函請交通部觀光局督促各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轉知所屬旅行社,於銷售國內外相關客票或服務時,應合理收費,並確保消費資訊之充分揭露,俾減少消費爭議之發生。也提醒消費者:


訂購時務必睜大眼睛,注意旅行社之銷售內容、退/改訂限制、手續費收取、服務條款等規定,並多方比較。


票券類之產品,尤其是短期票券、即訂即出之電子票,旅行社於售出後多不接受取消退票,在購買前要考慮清楚;另在購買當地展覽館、景點或主題樂園門票前,可先瀏覽其官方網站,瞭解開放時間、門票及交通等最新資訊。


若只是透過旅行社訂購「機加酒」、票券等產品,未由旅行社安排旅遊行程者,尚非旅行業責任保險之保障範圍,消費者可斟酌自身需要投保旅遊平安保險及海外醫療保險,以增加旅遊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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