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產業逐漸成熟,4G通信產業在不久將來逐步由5G取代!經過國內華聚產業共同標準推動基金會與對岸協會共同努力,雙方取得5G產業有關共識。行政院第3631次院會日前(12/20)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修正草案,提供業者購置智慧機械或5G相關設備及技術等,其支出得適用投資抵減。
本法案將俟立法通過後追朔至108年1月1日起適用。
【記者趙靖邦/金門報導】
關於華聚產業共同標準推動基金會、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共同主辦的《海峽兩岸信息產業和技術標準論壇》;自2005年第1屆成立開始至今第15屆,藉由論壇連結兩岸取得相關產業共識。
甚至於去(2017)年9月19日,因蔡英文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致兩岸交流觸底之際,雙方代表由金門縣政府工策會總幹事王中聖斡旋促成,決定於金門昇恆昌舉辦第14屆《兩岸標準論壇》。同時華聚基金會董事長陳隆與對岸代表,共同簽署2017海峽兩岸推動車聯網標準與產業合作備忘錄,其內容以車聯網為發展主線,選定以下內容開展先期合作:車聯網及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模組與系統、基於LTE的車聯網無線通訊技術(LTE-V2X)及5G車聯網無線通訊技術(5G-V2X)等。
至於本(2018)9月27-28日在安徽合肥舉辦第15屆《兩岸標準論壇》,除在雲計算、智慧製造、車聯網、半導體照明、顯示技術與應用、太陽能光電、鋰離子電池、移動通信、網路演進,及服務應用十大領域進行探討。續在鋰電子電池和智慧製造兩領域完成3項共通標準制定,分別為「電力儲能系統用鋰離子單體電池和電池系統安全要求」、「跨設備製造通訊標準-機器人與工具機的溝通介面」及「工業機器人控制系統」。
基金會董事長陳瑞隆指出,台灣市場規模小,大陸市場廣大,兩岸產業合作,若能建立經濟面高層次對話,透過溝通、協調、智庫研究等有序交流,一方面據此搭建兩岸產業優勢互補合作平台,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另方面對積極「走出去」的大陸企業,台灣產業也可以透過此形成策略聯盟的夥伴關係。
經濟部說明,因應全球工業4.0浪潮,政府應掌握未來3年智慧製造關鍵發展時刻,透過本項短期租稅獎勵措施,可促使業者積極導入智慧製造,完成智慧升級,並帶動5G、AIoT等產業發展;另搭配新一代5G於109年後全面商用化時程,第4年則聚焦5G創新應用,以實現「智慧生活」為整體目標。
本案投資抵減適用於農業、工業及服務業等各行業,訂定重點如下:
業者投資於智慧機械或5G相關設備、技術或技術服務,其支出於同一課稅年度內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並符合相關規定者,得向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投資抵減,另為避免抵減稅額過高及兼顧租稅公平,明定適用投資抵減之支出金額不得超過10億元。
抵減率採取二擇一方式,抵減率5%抵減當年度,或抵減率3%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且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為限。